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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章 子轩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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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树都长成了,那么离行动还会远吗?

    自然是不远了。

    于是阎王就按照他心中所想,偷偷的打开了冰棺,看到了冰棺里的人的真面目。刚开始的时候,确实是和他在外面所看到的那样,肌肤如雪,白衣倾城。一身白衣和冰棺的颜色融为一体,看上去美不胜收。

    但是还没有美多久,就出现了变化。阎王亲眼见证了一个奇迹,一个化神奇,为腐朽的奇迹。阎王亲手摧毁了那个美景,转而看到一种腐败的情况。

    冰棺打开没多久,大概一分钟之后。里面躺着的那个白衣帅哥,马上就变成了一个干尸。他的血色,慢慢的变没有了,皮肤也不再那么光滑,慢慢的变成褶皱,最后凹进骨头里,变成了一张皮,一张能看到骨头的皮。

    这样的情况要多可怕,有多可怕,阎王还真是被吓到了。那时候他就有些后悔,为什么要那么手贱,去打开那个冰棺?如果不打开的话,说不定那个帅哥,还是那么帅,这一切看上去,还是那么美好。

    可惜啊,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后悔也解决不了问题了。千金难买早知道,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后悔药可是千金难买的,更别说没有后悔药。

    眼睁睁的看着一副美景,化为灰烬,这对阎王来说,还真是一个残忍的事情,残忍的不得了。可惜这个事情,不能怪别人,要怪就怪他自己,因为他才是罪魁祸首。他才是,美好事情的终结者。

    不过阎王后来也感觉幸运,幸好他在以前没有打开这个东西,幸好,过了几年才打开,不然的话,那个美景可能会消失的更快一些,可能,他就会更加的后悔。现在想想,还是觉得挺幸运的,还是觉得,这个事情,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阎王知道自己做错的事,所以他就想把冰棺盖上,弥补他这个,没有办法弥补的事情。不过在盖上去之前,他在冰棺里面发现了一些东西。准确的来说,是一封信和一个盒子。

    那个信里面介绍了,这个人是谁,为什么会躺在这里,以及那个盒子里面的东西是什么?都介绍一清二楚,这一下就解开了,阎王所有的疑问。

    这样一看的话,阎王打开那个冰棺,好像也不完全是错事,还是有一些好处的。起码解开了那些,困恼这阎王的疑问,这对于阎王来说,也是一个好事情,不过就可怜了那个,变为干尸的人。

    那个干尸,牺牲实在是太大了,虽然那个人已经死了,感觉不到什么。但这样做也是不怎么道德的,也是侵犯了别人的利益的。不过阎王就算再愧疚,他也做不了什么,也并没有什么补救措施,所以就只能,在心里默默的忏悔了。

    虽然说这并没什么用,但是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强。这起码代表,阎王在那一刻,还是有良心的,他的道义还是在的,虽然说他做错了事情。

    这个冰棺里的人,是创造两个地下城的主人,名叫子轩逸。荒漠地下城和老宅那边的地下城,都是他一个人设计的。当时设计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其他的想法,只是用来储存,他想储存的东西而已。

    那些机关,是用来控制那些,想偷取东西的人,算是给他们的一个惩罚。不过子轩逸也没有做绝,也给那些人留了一线生机。只要他们本事能够过关,让他们自然可以出去,但如果过不了关的话,那他们就只能永远留在地下了。

    被困在老宅地下城,是活不了多久的。就算空气通畅,但没有吃的,没有喝的,他们也活不了多久的。但是荒漠地下城的话,就不一样了,那里是有吃有喝的,就算一辈子在那里面,也不会饿死的。

    当然得要那些人,不讨厌那些东西才行,如果讨厌的话,那就只能是饿死了。两个地下城,之所以有这么大的不同,是因为有两个原因。

    一个是因为,两个地方的地理位置不同,荒漠地下城,那个露天,是自然形成的,不是人为的。人为的话,需要费很大的功夫,子轩逸当时,并没有想到那个,是看到那个露天,才会想到那么一个密室的。

    原本他是想,留给他自己养老的,但谁知道,养老没养成,直接成了他的葬身之处。这和他当时的猜测,相差太遥远,虽然说最终,都是死在了这个里面,但两者还是有些不同的。

    地下城范围很广,而且那个位置,选的是很特殊的。在荒漠中都会有一个绿洲,而地下城的那个露天密室里,那个露天的缺口,就是在绿洲里面发现的。在荒漠中,建房子很难,在荒漠中的地下建房子,那就更难了。

    子轩逸当初的这个想法,也不算是突发奇想,而是他思索很久的决定。下建地下城之前,他在这片荒漠中,勘察了很久的位置,大概有一年,所以对这片沙漠,他是非常了解的。

    这个地下城,距离阎王那个时代,大概也有几百年了,然后再到空结这个时期,又过了几十年,所以这个地下城,也有一定的年纪了,也算是个老人了。

    在几百年前的时候,这个荒漠还没有现在这么荒,所以现在看起来是难,但在以前,那是没有这么大的难度的。以前这里没什么人,所以子轩逸才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建立起那么大一个地下城,而且他不只建了一个,还是俩个。

    老宅那个地下城,是在这个荒漠地下城之后,再修建的一个地方,所以那里比较新。那里的设备,相对于荒漠地下城,都比较完善。虽然老宅这边,更加先进的一些,但是子轩逸更喜欢,荒漠那一边,因为比较安静,没有人会打扰他。

    子轩逸喜欢安静,阎王喜欢热闹,两个不同的人,竟然在同一个地方相遇了。只不过他们的方式有些特别,一个是活人,一个是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