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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天不生我顾辙,阴谋道万古如长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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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7月14日,星期一。

    方舟市中院,民事三庭(知识产权庭)。

    年轻的审判员潘筱婷,一大早就被刘庭长喊去,问了她一个关于案子的问题:

    “小潘,你记不记得去年审过一个叫顾辙的本市企业家的案子,后来是调解结案的。”

    进门的时候,潘筱婷还有点忐忑,一听是专业问题,立刻轻松了下来,精神振奋地飞速思索了几秒,立刻回答:

    “记得记得,那不是去年10月份的事情么。我还记得刚好当时9月底最高院下发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过完国庆回来就遇到这个案子,还调解成功了。

    当时不是还上了省里的法制日报嘛。我听说这个顾辙后来还闹了很多动静,上了不少媒体,如今在本市企业家圈子里小有名气了吧。”

    审判员这个职业,是很看文化水平的,所以潘筱婷一聊到专业业务问题,就完全不怵那些老资格同事了。

    早几年进来的审判员,都是不用参加司法考试的,很多都是平调过来的转业干部,尤其退伍安置比较多,审了十年八年官司也未必熟悉业务法条。

    潘筱婷虽然才大学毕业三年多,但她是正经考出来的,还有实务经验,有资本自信。

    对于去年那个案子,她更是印象深刻,毕竟是拿掉“助理”二字后第一次独立判案,还调解成功上了报纸,简直是时来运转。

    刘庭长微微一抬手,示意她别得意,然后把几页卷宗推过去:“那你看看这个案子,上周五递过来的,这不赶上周末么,今天才做的立案决定。

    这是一家注册在魔都的合资企业、眼镜行业驰名的海昌,状告本市的顾辙及其控股的两家公司,违反双方签订的专利排他授权合同,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专利。

    诉讼标的光是授权费就八百万呢,这可是个大案子。你是我们庭专利法水平最专业的,好好看看吧。”

    潘筱婷闻言颇为惊讶,因为她是去年审过顾辙的案子的,她明明记得去年10月份,顾辙还在为一些几百块钱的破烂小标的起诉。

    如今是7月,一共才过去9个月,顾辙从原告变成了被告,涉案标的直接就八百万起了?

    这特么是什么速度?

    虽然,涉案标的的金额大小,跟起诉者的生意规模,不是简单成正比的。但一个总共只有几十万家产的穷吊丝,也不可能惹上被索赔几千万几亿的大官司啊。

    她便仔细看了一下海昌方面的起诉书,上面的案由内容让她的专业热情再次被激发了出来。

    这个案子绝对会成为典型!

    毕竟国内企业能研发出真正高精尖、让外资和台资也绕不过去的独门绝活,在03年还是比较少的。

    同时,这个案子还涉及到刚诞生的电商、还显然会涉及到双方对于“顾辙是否属于自用、是否有第三方商标侵权、顾辙是否有疏于维权导致其他被授权人利益受损、电商商标侵权如何取证界定、如何划分电商平台和品牌持有人之间的维权法律责任”

    诸多错综复杂的细节,可以说是商标、专利两大知识产权领域知识点都点满了,再加上零售电商这个刚出现的物种。

    判好了那就不是上省里的法制日报那么简单了。

    绝对是要上央视的今日说法、还会上国内主流大学的法学官方教材的!

    那么经典的案例,编法学教科书的老教授们求都求不到。

    潘筱婷只觉微微有些晕眩,有点不敢相信地看着刘庭长,不可抑制地流露出一个祈求的眼神:“庭长,这个案子,能”

    刘庭长也不把话说死:“你先看看吧,反正到正式审判之前,我们再讨论如何组成合议庭。庭前答辩、证据交换这些环节,可以先不急。”

    潘筱婷立刻冷静了几分,知道这个案子肯定不会再跟去年那样,让她独任制了。

    这可是大案,绝对会用到三个以上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的。而且看这架势,助理审判员绝对没资格插手,肯定是由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再加两个专业素质过硬的审判员。

    她能给庭长当副手,就已经烧高香了。

    “我这就去安排。”潘筱婷热血沸腾地拿着材料走了。

    因为市中院很重视,这个案子的传票自然是立刻就准备好了。

    不过按照民诉法,顾辙这一方有15天的时间慢慢准备应诉意见、出具答辩状。这是法律授予被告方的神圣程序权利,法院再急也没法加急。

    潘筱婷让立案庭的同事明天一早把起诉书副本和传票寄过去之后,她满以为就算顾辙再自信,至少也要一个星期之后,才会有回音。

    然而,顾辙的行事作风,再次出乎了她的意料。

    仅仅是第二天刚上班的时候、一名衣冠楚楚的西装男就来到方舟市中院,直奔立案庭。他还带了一个美貌到不像话的蕾丝衬衫筒裙小姑娘作为助理。

    这人显然正是顾辙,立案庭甚至还有个别工作人员认出他来了——没办法,顾辙几个月前密集接受过省里领导的视察接见、有省科技媒体的密集采访,

    普通社会大众或许不关注这些,但司法系统的知识产权领域工作人员,看到这样的新闻时,多多少少会留个心。何况顾辙的案子,去年还算是一个小典型,当时院里也提过几句,总有上进的人记住。

    立案庭的工作人员看他文质彬彬、气场不凡,也对他很客气,顾辙咨询了几句后,逮住一个负责民三庭知识产权立案的小姑娘,直接就问道:

    “这位同志,请问昨天民事三庭是不是有一个魔都海昌眼镜(合资)起诉顾辙及其两家关联控股公司的案子、已经把传票和起诉书副本寄出去了?

    我能查询一下留档么?我就是顾辙。昨晚海昌的人明明打电话给我,告诉我说他们已经告我了。”

    法院立案中的案子,外人当然没资格查,但如果是当事人、带着证明身份的证件来,法院也不能阻拦。

    那立案女估计入行也没几年,直接就呆了,她从没见过被告人这么嚣张地主动找上门来,求着问“是不是有人告我了?怎么还没人告我?”

    那可怜的小姑娘都不用查,因为这是昨天下班刚交代的,还是个大案子,印象深刻,所以立刻告诉他:“是有这么一个起诉传票才刚打好,我们还没来得及寄出呢。”

    顾辙:“那你们也可以先电邮通知被告人的嘛,还好我来得早。呐,这是我的答辩状。请问我该履行何种手续,来证明我的答辩状已经送达贵院了呢?”

    立案女瞠目结舌:“你这位同志,你还没看过别人告你的起诉书说了啥,你就直接回复答辩状?”

    你丫在演双簧呢?这么狂?

    顾辙:“我知道他们要告我什么,我现在可以签收传票么?”

    立案女懵逼地吁了一口气:“那你跟我去办公室直接签收吧,还可以给你几分钟现场确认一下起诉书,就算是通融一下了。”

    要是传票已经寄出去了,那顾辙就算找上门来都没用,他只能等收到传票、再在那上面签字然后回寄。司法文书的送达效力都是需要程序正义、有流程证明的。

    好在现在还没寄,他肯上门堵门主动求签字,也省了立案庭一些工作量,也没什么不合规。

    签署过程中,立案女实在忍不住问了一句:“同志,请问你为什么这么积极应诉呢?你是对胜诉很有把握吗?”

    “不敢当,我从不评价还在审判流程中的案件,我这个人很尊重法律的。”顾辙滴水不漏地说了一句。

    签完之后,他一边走程序提交答辩状,一边又轻车熟路地提出了另一个案子的起诉程序。

    顾辙:“同志,我现在向本院提起另一项知识产权领域的诉讼,是关于商标侵权的,我状告魔都莱曼隐形眼镜有限公司,侵犯了我控股的天元精密光学有限公司的‘天元’品牌的商标权益。请问该去哪个窗口才能现场递交起诉书?”

    立案女的懵逼程度进一步加深了:“莱曼隐形眼镜?这是一家什么公司?这跟告你的海昌不是一家吧?”

    顾辙:“当然不是一家。”

    立案女:“但是,这个案子的被告,听名字不是一家注册在魔都的公司么?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您应该去魔都市一中院或者二中院起诉才对啊,我们虽然有管辖权,但管辖权优先级不如魔都那边的。”

    顾辙:“这我当然知道,但是,这个案子是与本案关联的案件。我在本案的答辩状上已经写明了申辩事由:

    我认为,本案的审判,需要依赖于另一个待审案件的审判结果,也就是我今天提起的这个关联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5款之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裁定中止诉讼,‘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所以,如果不把这个关联案子审完,哪怕海昌告我的这个案子开审了,也会不得不中止审理、等我起诉的这个险审完。”

    立案女已经头晕得不行了,她也不可能凭顾辙一面之词、就判定顾辙说的有没有道理,只好一边走流程,一边拿着顾辙提交的起诉材料,先去民事三庭、找专业的知识产权法官把把关。

    “那顾辙已经应诉了?还是上门来堵着要传票的?还另案提起了一个关联诉讼?”

    民事三庭的办公室里,当潘筱婷得到立案庭的小同事送来的消息后,直接就震惊了。

    这是什么反应速度?这是何等的成竹在胸?

    “潘姐你帮我们看看吧,这个案子是不是属于昨天那个案子的关联诉讼、在我们院立案会不会被魔都的同行抗辩、争夺管辖权?”立案女都快急哭了,她最怕担责任了。

    潘筱婷仔仔细细看了一遍,眼睛越瞪越大:“这个似乎还真是板上钉钉的关联诉讼,他直接在我院起诉,也没什么问题。

    你看,海昌告他的主要理由,就是他和莱曼眼镜沆瀣一气、表面上跟海昌签了排他授权,实际上却通过电商平台、给包括莱曼眼镜在内的一众小牌隐形眼镜厂家贴牌销售,让莱曼等企业事实上使用了他本该自用的专利技术产品。

    而这个顾辙抗辩的理由,是他跟莱曼之间的关系,是莱曼侵犯了他的品牌权益、双方之间没有任何沟通协商、就是纯粹的买卖关系。是莱曼买过去之后,擅自变更了消费品的用途,拆了带天元光学商标的外包装、重新包装后倒卖。

    如果顾辙能证明他所说的,告赢莱曼眼镜擅自侵犯天元的品牌,海昌告天元就彻底没有依据了。案子就从‘第三方与第一方勾结侵害第二方’,变成了‘第三方擅自偷用第一方,侵害了第二方’。

    放心吧,这个案子也立在我们院好了,绝对是毫无瑕疵的关联诉讼,魔都那边同行抢不了管辖权的。”

    潘筱婷趁着给立案庭同事讲解,她自己心中也大致把情况捋顺了几分。

    这就好比第一种情况是顾辙递刀子给第三方、第三方拿了这把刀子捅了第二方。

    而按顾辙的说法,他压根儿从头到尾没递刀子、跟第三方没有任何同谋串联,是别人潜入他家行窃、偷了他的刀子去捅了第二方。

    这特么能一样么?

    这种情况下,“盗窃”的案子审好了,“失主”当然就不用承担刀子捅人的责任了,责任是这个“小偷兼伤害犯”的事儿。

    他顾辙也是受害人啊。

    但是,潘筱婷虽然把其中逻辑大致想明白了,她内心的不安却愈来愈明显。

    “顾辙反应这么快,我们传票都没寄出去他就堵着门求传票,不会一切又是他早就下好套了等海昌的人在钻吧想想看去年苏珀尔的下场,这家伙脑子到底怎么长的。

    明明是个优秀青年科学家,能实打实搞出那么多厉害的发明创造,偏偏自己做局打官司都这么逆天,地球上竟有如此文理兼通、深谋远虑的人么?”

    潘筱婷内心升起了一股非常无力的智商挫败感。

    人和人的智商差距实在是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