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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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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新月买了一包月饼,往金宅去。

    他心里乱纷纷的,但是心乱归心乱,他的方寸没有跟着一起乱,还记着在附近的馆子里要了几样热菜,让伙计用食盒把菜装了,随他一路拎到金宅去。进门之后打发了伙计,他见金玉郎还歪在椅子里摆弄留声机,嘴里就泛上了一股子苦味。

    在一个小时之前,他心平气和,除了对金玉郎怀有怜悯与同情之外,并无多余的情绪。但如今他望着金玉郎,心中一阵阵的悽惶,只怕有朝一日,自己也落到这般孤苦伶仃的境地,关起门来喝大酒,喝死了都没人知道。

    他其实一直就是个怕孤独的人,一度甚至怕到了要因它而玩命。现在他知道生之可贵了,不会再为了孤独寻死觅活了,然而怕依然还是怕的,尤其是在和傲雪和和气气的过了小一年之后。和傲雪在一起,他常会想起一个词:琴瑟和鸣。

    他和傲雪就是琴瑟和鸣,她所说的一切话,所做的一切事,他看着都是那么的正确合理,即便偶尔有点不正确不合理的地方,他也自动的全能理解和体谅。如果真能和傲雪过一辈子,那么他想自己的人生可以用四个字概括了:顺心畅意。

    就好像他身上这件灰哔叽夹袍,穿长袍的人满街都是,可没有谁的长袍能像他这一件这样利落挺括,因为他的外衣外裤全逃不过傲雪的熨斗,傲雪看不上那不修边幅的男人,正好,他也是格外的要体面。

    夹袍就是他们生活的缩影,他爱这件袍子,他爱他的生活。

    把满心的惶恐压到了最底层,施新月打起精神来,劝金玉郎吃点喝点,可惜金玉郎并不体谅他的好心肠。将几张唱片翻来覆去的听了几遍,他忽然捂着肚子弯了腰,正是喝酒喝得太多,引起了胃疼。

    他疼得厉害,额头上瞬间就渗出了一层冷汗,人也溜下椅子瘫在地上,一滩泥似的站不起来。于是施新月继续忙碌,连扛带背的将他运送出门,送去了医院。

    一夜过后,金玉郎还留在医院里,施新月独自回了家,进家门时他很不安,生怕堂屋里还坐着那位果先生。幸而进门一瞧,家里已经恢复了旧时光景,并没有什么陌生人物,只在院子角落里垒起了一小堆大白菜。傲雪听见外头门响,推门迎了出来,一见他便责备:“晚上不回来,怎么不提前给我个信儿?我给你等门,一直等到了半夜。”

    他那脸上不由自主的就有了笑容:“对不起,实在是抱歉,我和老朋友叙旧叙得久了,喝多了酒,就醉得昏了头了。”

    傲雪像个老姐姐管弟弟似的,又道:“早饭没吃吧?”

    “没吃。”

    “正好,今早儿吃热汤面,喝了酒的人吃这个,肚子里最舒服。”

    说完这话,她一扭细腰,转身往后头厨房去了。施新月先是盯着她的背影微笑,笑着笑着却又不笑了,因为傲雪今天的气色特别好,面颊红扑扑的像搽了胭脂。忽然有了这么好的气色,其中必定有个缘故。

    他回他的厢房,换了衣服擦了手脸,然后走去堂屋吃早饭。傲雪从厨房把热汤面端了过来,两只手水淋淋红通通,他见了,便说道:“要不还是请个老妈子吧,瞧你这手冻得。”

    傲雪答道:“还不至于,等真冻得受不得了,再说请老妈子的事吧!”

    施新月犹豫了一下,状似无意的又说:“你看你脸也被风吹红了。”

    傲雪盛出一海碗面放到他面前:“我这哪里是风吹的,是早上搽了胭脂。你坐下趁热吃。”

    施新月拿起筷子,看着面前这一碗热汤面,汤是白菜汤,他端起碗喝了一口,好白菜,汤里微微的带着一点甜味。把这口热汤咽下去了,他打了个很舒服的冷颤:“搽胭脂?有喜事呀?”

    傲雪也坐下了:“喜事是没有,但我昨天见了果先生,听果先生还没忘了大哥,我心里就痛快了些。要不然过去他们两个千好万好的,结果大哥一出事,他跑得比谁都快,我看了都寒心。”

    “果先生……有办法救金先生吗?”

    傲雪摇了摇头:“不知道,他说他有那个心,想要试一试,但是成不成的,谁能说准呢?我在心里就当没这回事,要不然只怕盼来盼去不成功,又得难受一大场。”

    施新月听到这里,挑了一筷子面送进嘴里,同时鼻子里“嗯”了一声,算是附和。

    吃完这一大碗面,他出了一身透汗,回房睡了一觉,再醒来时已是下午。走到窗前向外望了望,他放了心:没有生人造访,天下依旧太平。

    趁着天还大亮,他去了医院探望金玉郎,而他刚走不久,果刚毅就来了。

    果刚毅现在已经将傲雪视为了嫂子——不是冯芝芳那一流的嫂子,是不可侵犯的正牌嫂子。他和冯芝芳相好的时候,乃是他好日子过得腻烦,成天琢磨着没事找事的黄金时代,现在他没了做次长的舅舅,在那大半年的逃命光阴之中,他在连毅跟前也吃了不少教训,若以“吃一堑长一智”而论,那他这几个月里所增长的智慧,少说也得装上一箩筐。

    他沉稳了些,也多懂了不少人情道理,对着连毅,他也心悦诚服的老实了。而他既是肯好好做人,连毅本人又是特别青睐他这种人高马大的机灵小子,所以他重新有了掌权管事的机会,甚至能够成为连毅的代表,暗暗的返回了北京。

    明面上,他这一趟回来,处理的是连毅的公务,背地里,他还惦记着牢里的金效坤。金效坤如果早知道他是往药厂仓库里放烟土,一定不会允许,所以论起把金效坤害进大牢的人选,他虽然不是主犯,但应该可以算是从犯。

    这么一想,果刚毅夜里简直睡不着觉,而且在失眠之余,他把金效坤这些年的好处也一桩桩的都回忆了起来。两人初相识时,还都是半大孩子,照理来讲,金效坤是不屑于和他交朋友的,他从小就是淘气孩子,一天的好学生都没做过,可金效坤就不一样了,金效坤十几岁时就把头发梳得锃亮,大资本家的少爷,文明,洋气,是学校里的明星,从来不和淘气孩子勾搭,但果刚毅非要和他做朋友,他无可无不可的也认了,一认就是十多年,果刚毅是一以贯之的任性狂放,而他不知道怎么搞的,却是越活越窝囊,后来还背了一屁股债,成天焦头烂额的四处弄钱,而果刚毅没帮他,反倒趁机给他添了一顶绿帽子。

    越是细想,果刚毅越认为自己应该把金效坤给弄出来,趁着他还没死在牢里。

    要说弄,肯定是不好弄,但事在人为,金效坤的案子并非铁案,况且就算真是铁案,铁案也同样是有缝隙可以钻的。所以他得和傲雪商量商量——并不是认为傲雪会有什么高见,妇道人家,能懂什么?不过现在傲雪就算是金效坤唯一的亲人了,他感觉自己有必要时不时的就向她报告一番,让她心里也有个盼头。

    如今坐在堂屋里的硬木椅子上,他从傲雪手里接过一杯热茶,先仰头灌了一大口,然后说道:“我昨天见了陆健儿。”

    见陆健儿,乃是他在北京的任务之一。而他能心平气和的去见陆健儿,也证明了他确实是有了长进。连毅知道陆健儿已经抢去了他在天津码头的烟土生意,抢就抢了,烟土生意不是大事,但陆家得给他留条活路。活路一头连着天津码头,一头连着连毅的队伍,连毅需要通过这条活路运送枪支弹药甚至榴弹炮,毕竟他是带兵打仗的人,没了军火武器,他怎么打?

    连毅派了果刚毅过来密会陆健儿,为的就是要这条活路,作为交换,天津的生意他不要了,而且陆家的烟土从南向北经过山东之时,他还可以提供一点保护——他在山东也有盟友和势力,他说了算。

    这个条件,算是优厚,而如果陆健儿不同意,那么陆家的货就别想走陆路往北来,连毅会把山东河南的道路全部堵死。

    果刚毅把这点事一五一十全告诉了傲雪,于是傲雪也跟着长了知识:原来那帮大人物,和普通老百姓真是不一样的。大人物可以在爱恨情仇之中自由的变换,具体怎么变换,要看利益的风向哪个方向吹。

    陆健儿去年还派了人马在果刚毅家门口开枪战,今年两个人就又可以坐下来兴致勃勃的谈生意,仿佛去年成了仇敌的不是他俩。陆健儿认为连毅的这番举动堪称厚道,而自己当然不会把他的活路堵死,毕竟风水轮流转,谁知道会不会过几年这个连毅走了大运、杀回北京当大总统呢?难说得很,所以陆健儿得给自己的家族留后路。而又因为连毅肯在山东给他的烟土生意提供保护,那么没了闲杂匪帮的骚扰,他也就可以将这生意的规模再扩大些了。横财是不便一个人发的,除了入了一股子的马秘书长之外,他也可以再带上连毅的一份。

    双方这么一谈,不但没了仇恨,甚至立刻要成为好朋友。果刚毅告诉傲雪:“我当时就趁热打铁,跟他提了金兄的事儿。”

    傲雪登时眼睛一亮:“他怎么说的?”

    “我感觉这事是有戏,反正……就是得花钱。”

    “那得花多少钱?”

    果刚毅向她摆了摆手:“花多少钱也没你的事,我来负责,不用你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