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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八十七章:斥候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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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承是一名优秀的骑兵斥候,虽然还只有二十五岁,却已经有了十年的军龄,十五岁那年,他的父亲在战场之上战死之后,他便顶替了他父亲的职位,进入到了火凤军中.

    大楚的火凤军有十万,这是楚国最为核心的保护力量,但即便是在火凤军中,也是有分别的,最核心的战力大约有一万人.他们才是火凤军的灵魂.与其它的火凤军都是从各地精选出来的精锐不同,这些人,都是世代在火凤军中服役,爷爷退役了,儿子顶上,儿子没了,孙子顶上.这样的家庭,只会在家里留下一个男丁来保证子嗣不会断绝,当然,也是为了保证能生出更多的后代来保证这支军队后继有人.

    这种传统从闵氏还只是南方的一个大军阀的时候,就开始了.他们类似于后世的一种军户,但他们所享受的权利,自然不是后世的军世所能比拟的,这些人,即便是一个普通的士兵,他能拿到的福利和享受的待遇,也比普通军队的一个校尉要强得多.

    世代的传承,保证了他们绝对的忠诚性.从他们生下来的那一刻,他们耳闻目濡的,言传声教的,都是忠于闵氏一族.

    这些人由皇族亲自掌握,外人并不清楚,他们入伍,也要从一介小兵开始干起,一点一点的从底层开始打磨,当然,他们升官的速度,远不是其它征召而来的火凤军士兵能比拟的.一代代的传承下来,以致于十万火凤军中,几乎所有的军官,都是由这样的一批人再担任.

    他们的战斗力勿容置疑,他们的忠诚性可加无可否认.所以当秦风在从闵若兮口中知道了这支部队的真实面貌之后,就没有了一点点的想策反他们的心思了.对付他们,只有一种手段,那就是消灭.

    季承二十五岁,但却是一名校尉了,战斗经验极其丰富,这一次他负责的是刑州方向明军的动向,现在他们成了一支孤军,季承自然知道事情的凶险性,如果不能及时地找到过河的手段,和适宜过河的地方,等待他们的,必然是明军的围攻.

    他知道事情的凶险,但却并不服气长官对于明军烈火敢死营这支骑兵的评判.他的长官,那名已经四十出头,长一脸大胡子的牙将,对季承说明军的烈火敢死营是这个世界之上最强悍的骑兵,没有之一.

    季承觉得自己麾下的这些斥候骑兵才配得上天下最强悍的骑兵.

    季承虽然年轻,但却是当年跟着闵若英远征过齐国的家伙,那一仗虽然败了,但他却是因为在这一仗中表现卓异,而连升了数级,当成了校尉的,要不然,以他的年龄,恐怕还是熬上好几年到三十岁左右才有希望.

    他亲自带着五十名斥候前探,按照上峰的意思,前探十里就已经足够了,但现在,他已经前进了二十余里,内心深处,未尝没有想过要是能碰上明军骑兵的斥候那就可以真刀真枪的较量一番的意思.

    虽然按照上头的说法,明军隔着他们至少还有两到三天的距离,但也许能碰上斥候队伍,作为斥候的他明白,有时候为了确保大军的安全,斥候们前探上百里甚至更远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报着这种心思,他已经超过了将领给他规军的距离一倍有余了.

    与从外征召而来的士兵不同,季承从小就接受着各种严格的军事训练,像骑射这样很高端地战力,对于他而言,完全不是问题,他能在快速奔腾的马上做出各种匪夷所思的动作并在完成这些动作的时候,将羽箭准确地射到目标身上,事实上,像与季承一样的火凤军士兵也基本能完成这些动作,这是他们能加入骑兵并且成为斥候的先决条件.那些骑术不行的,只能进入步兵队伍,而骑射不达标的,便只能成为普通的骑兵了.

    这支五十人的斥候队伍之中,像季承一样,背后背着大弓,鞍旁装着箭壶的,有十个,这其实也代表着这支队伍中,有十个人与季承一样,都是来自世代为闵氏效力的军户家庭.他们是这支斥候队伍的核心.

    季承非常想与明军骑兵,那支烈火敢死营较量一下.在他看来,现在虽然他们成了一支被隔离在刑州的孤军,但他们仍然有接近万人的骑兵大队,而那支烈火敢死营,齐装满员也只有五千人而已.

    他策马上了一道并不高的土丘,土丘虽然不高,但却成功地隔断了他的视线,他决定那道土丘便是自己这一次前探的终点了,时间已经过午,他需要回去复命了.

    当他的战马卓立于土丘之上的时候,勒着马缰的手不由自主地一下子握紧了,因为他看到了距离他数里的地方,一支大约三十余人的骑兵队伍,成疏散队形正在缓缓向前,在他看到对方的时候,对方自然也看到了他.

    对方停了下来.

    季承的同伴到了他的身边,也立时发现了对面的骑兵.

    想都不用想,在这片土地之上,现在除了火凤军这支军队之外,剩下的军队,都是火凤军的敌人.

    季承第一时间觉得夙愿得偿,而且是在一个对他极其有利的情况之下.对方人数要比他少得多,他有五十骑,而对手,只不过三十骑而已.

    唯一让他有些惊讶的是,对方三十余人,每个人的背上,都背着一张大弓.

    三十人,个个都精擅骑射吗?季承不信.他曾看过许多这样的部队,虽然也装备着弓箭,但更多的却是一个样子货,威慑大于实际作用,那些人的弓软得让他哧之以鼻,他甚至觉得自己一用力,就会将那些弓拉断,这样的软弓射出去的箭又能有多少的威力?

    而他自己背上的这张大弓,却是一石的强弓,百步之内,可以轻松地破开皮甲.

    而更让季承有些不解的是,对方居然都穿着盔甲.

    他们是骑兵呐!

    战马再神骏,力量也是有极限的,一个骑兵再加上随身的武器装备,只怕便有近二百斤的重量了,如果再穿上铁甲,战马能支撑多久?在季承看来,这简直就是愚蠢之极的做法.像他们火凤军,也只不过是在身体的关键部位缀上铁片加强防护,其它的地方,不过是硝制好的皮甲而已.当然,他们使用的皮甲比起一般的部队要好得多.

    不需要作什么动员,当两支斥候队伍碰到一起的时候,唯一的语言便是战斗,绞杀对方的斥候,然后将情报传送回去,便是斥候的唯一职责.

    双方只是稍稍地停顿了片刻,便摧动战马,迎着对方奔袭而来.季承稍微比对方晚了少许,因为他现在占着地利,哪怕只是一个不高的土丘,也能让他在马力之上占一点点上风,高手过招,一点点上风,便足以改变战局.

    他策动战马的时候,已经算得很清楚,当自己驰下土坡的那一瞬间,正是马力达到最佳的时候,而对方的马力在这一时刻,已经要比自己稍微逊色了,因为自己是自上而下俯冲,而对方,却是在一个并不显眼的极缓的坡度之上仰攻.

    或者这个差距可以忽略不计,但只要有那么一点点优势就足够了.

    十名与季承一样持有长弓的士兵冲在最前面,仅凭两腿驱策着战马,他们仍然灵活自如,他们这些人,从开始会走路的时候,便被长辈放在了马上.

    这让他们在平时走路的时候,有些罗圈腿,会被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嘲笑,但在军中,真正懂行的人只要一看他们走跑的姿式,就会知道他们是一些什么样的人.

    只要进入了战斗,季承就立即会将所有的其它心思抛诸在九宵云外,心思清明,眼中只有对方的敌人,斥候的战斗,不需要他这个战官指挥了.不是杀死敌人,就是被敌人杀死,这样规模的较锋,也不需要指挥,短兵相接,拼死战斗就行了.

    左手持弓,右手在马鞍边的箭壶之上一抹,一枚羽箭便出现在他在手中,以现在这个速度,他可以射出两箭.

    几乎在季承搭箭上弓的时候,对面的三十余骑几乎在同时也搭箭上弓,下一刻,空气之中立时充满了羽箭的呼啸之声.

    季承的心立刻便沉了下去.

    作为一个有经验的骑兵,他几乎立刻便从羽箭在风中的呼啸之声判断出,对方射出的羽箭绝不是那种所谓的软弓射出来的,而是与他差不多的强弓.

    也就是说,对方每一个人的骑射水平,都不会在他之下.

    他几乎是下意识地立即将身子伏在了马上,头顶之上传来了羽箭的呼啸之以及同伴坠马的声音.

    反手将长弓插到了背手的弓囊之中,右手已经摘下了身边的长枪,这一躲,他便已经失去了射第二箭的机会.

    但敌人的第二箭却再一次呼啸而至.

    这让季承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看到,自己射出的那一箭,明明已经命中了目标,他对自己的箭术以及羽箭的杀伤力有着相当的自信,而现在,自己射出去的那一箭,明明还扎在对面那名骑士的胸膛之上,但那人仍然直直地向着自己冲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