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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劫富济贫的好人

作者:风中的阳光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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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先生仔细看过项链后,完全确定这就是那条水粉美人了。

    明珠叶明媚的水粉美人。

    毫无疑问的是,任何人,哪怕是叶明媚那样狂妄的女人,也不会拿着价值七百万美金的项链不当回事,而是会当做最心爱之物看待。

    女人,不都是喜欢珠宝的吗?

    但现在这条项链,却出现了两个坐公交的人手中。

    就算老先生用脚丫子去想,也能想出他们得到项链的来路不正。

    不过更让他纳闷的是:别说是明珠了,就是整个华夏甚至全世界,又有谁能轻易从叶明媚那儿,得到这个东西?

    听老先生说出项链的来历,还有主人名字后,山羊眼中飞快的闪过一抹杀机。

    就像林二威胁毛驴那样:你知道的太多了。

    老先生敏锐捕捉到了山羊眼中的杀意,却不怎么在意。

    正所谓君子坦荡荡,老先生一辈子没做过对不起良心的事,更是把绝大部分收入捐赠给了慈善事业,所以他觉得老天爷,不会让他遭遇不公平的命运。

    笑了笑,老先生把项链还给了山羊:“怎么,你不会是觉得我对你们有危险了?”

    山羊接过项链,淡淡的说:“老先生明鉴,毕竟我们还招惹不起叶明媚。”

    “也不一定。”

    始终没说话的陆宁,这时候插嘴了。

    老先生看向他,上下打量了他几眼,实在看不出陆宁有啥了不起的,竟然不惧怕叶明媚。

    “这串项链,就是我顺手牵羊从她身上偷来的。”

    陆宁也没隐瞒什么,客气的跟老先生说:“老先生,我想请你帮个忙。”

    老先生没想到陆宁会直言相告,愣了下才点头:“说呢。”

    “能不能下车,找个安静的地方仔细说?”

    “好,前面到站往后走几十米,就是个茶馆。”

    老先生一口答应,没有丝毫犹豫。

    这种不怕死的气度,让山羊有些汗颜。

    毕竟事关七百万美金,明珠最嚣张可怕的女人,好像谁都没理由为了保护自己,放过这个多管闲事的老头子。

    老先生说的没错,下车后回返几十米,就是个茶馆。

    茶馆不大,但环境很幽静,看来老先生以前来过这儿。

    请老先生坐下后,陆宁把那串项链放在桌子上,才说:“老先生,您应该认识叶明媚,并知道她的联系电话吧?”

    老先生看着陆宁,片刻后缓缓的说:“你想让我告诉她,这串项链在你手里。”

    陆宁竖起大拇指,真心赞叹老先生年龄虽然大,脑子转的却不慢,比山羊这个就知道打打杀杀、阴损事干绝的货,要强太多了。

    老先生来兴趣了:“你不怕会招来杀身之祸?叶明媚,在明珠可是有着相当特殊的地位,跟你无法想象的能力。”

    陆宁端起茶杯,不以为然的笑了下:“如果她能杀了我,这串项链也不会在我手中了。”

    “你说的很有道理。”

    老先生打量着陆宁,片刻后才问:“想我跟她说什么?”

    陆宁干脆的说:“刚才老先生您也说了,这串项链价值七百万美金,虽说是拍卖价,不是它的实际价值,但我觉得,让她拿出两百万美金,来把项链买回去,她应该会答应的。”

    老先生笑了:“有意思--偷了她的东西,再让她拿钱买回去。年轻人,你真是有意思。”

    没理会老先生的讥讽之意,陆宁自顾自的说:“她如果答应的话,那么麻烦老先生让她把两百万打在阳光孤儿院的公众慈善账户上。”

    “什么?”

    老先生脸上的讥讽之色,瞬间消失。

    陆宁没说话,很是高深莫测样子的喝茶。

    旁边的山羊,看着他的眼珠子亮晶晶的,就像在看心爱的娘们。

    说实在的,山羊在得知项链的不一般后,也有些头疼:太有名的赃物,不好出手啊。

    但陆宁的办法,却让他有种拨开云雾见青天的豁然开朗感:到底是年轻人,脑子好使。

    老先生俩人,都为陆宁崇高的慈善精神给感动了。

    尤其是老先生,他可是跟叶明媚打过很多次交道的,绝对能充分理解那个女人就是一个--目无王法的亡命徒。

    惹不起!

    要想偷走这样一个惹不起的存在,期间的危险有多大,老先生不敢想象。

    所以他才无法相信,冒着生命危险偷来水粉美人的陆宁,会把所有的‘盈利’,都捐献给孤儿院。

    老先生不但知道阳光孤儿院,更是多次匿名卷款过。

    不过他却不知道,阳光孤儿院的院长,就在他对面坐着呢(出于某种原因,山羊曝光的机会很少)。

    看着陆宁过了足有一分钟,老先生站了起来。

    出于尊老爱幼的中华传统,陆宁也只好跟着站了起来。

    老先生冲他,很是慎重的躬身深施一礼:“我替那些孩子,谢谢你了。”

    陆宁连忙谦虚:“老先生别客气--劫富济贫,这是每一个好人都该做的。”

    叶明媚现在最想做的,却是把某个好人碎尸万段。

    碎尸万段后是绝不会喂狗的,而是泡在瓶子里,当做标本放在大厅内,让所有来她家的人,看看敢跟她做对的人,是个什么样的下场。

    那个混蛋,昨晚在警局审讯室非礼了她还不说,还顺手牵羊偷走了她的水粉美人。

    是,叶明媚是没有察觉出陆宁偷走(其实就算她当时没有意乱情迷,陆先生要拿走她的项链,她也跟瞎子似的看不见)她的水粉美人。

    可除了他之外,还能有谁有机会?

    找到他,把他碎尸万段--叶明媚这个此生中最大的心愿,还没有一点影子呢,某个保镖就打来电话,嘴巴漏风的跟她说,见过陆宁。

    嘎嘣!

    叶明媚听到了自己咬牙的声音,接着猛地抬手,把案几上那些东西,都扫在了地上,嘎声说:“姓陆的,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做,才能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

    刺耳的手机铃声,告诉她:来电话了。

    愤怒到极点的叶明媚,一把抓起手机,正要狠狠砸在地上时,却看到了来电显示。

    德高望重的顾老先生,绝对算让叶明媚还有点尊敬的人之一。

    深吸了一口气,叶明媚强迫自己迅速恢复正常后,才接通了电话:“顾老先生,您好。”

    叶明媚在打电话时,一个五旬左右的男人,从楼梯上走了下来。

    看到被她扫在地上的东西后,他暗中轻叹了口气,却没在意。

    不过,等他从洗手间内走出来时,却看到他那个号称明珠一朵花的老婆,狠狠把手机摔在了地上。

    砰的一声响,手机碎成了十几瓣。

    叶明媚黑色紧身羊毛衫下的*脯,剧烈起伏着,仿佛要把衣服撑开那样,俏脸也像要滴出鲜血那样--这是她无法控制愤怒的征兆。

    男人皱眉,退回到了洗手间内。

    叶明媚跳起来,疯了似的跑到门后,拿起竖在后面的一根棒球棍,狠狠砸在了玻璃上。

    哗啦、哗啦不断的东西碎裂声,传到院子里。

    那些正在来回巡逻的保镖们,立即躲得远远的了--主子这样发脾气时,还是在两年之前,那次她开枪打死了一个保镖,起因是男主人跟她顶嘴。

    把装潢的好像皇宫那样的客厅,狠狠砸了一遍后,叶明媚才把棒球棍随手扔了出去,左手掐腰,冲洗手间那边大喊:“燕春来,你给我滚出来!”

    这座别墅庄园的男主人燕春来,这才慢吞吞的走出了洗手间,脸上带着最和善的笑:“小媚,这是谁惹你生气了?”

    “我要杀个人。”

    叶明媚闭上眼,接连几个深呼吸后,再睁开眼时,脸色竟然奇迹般的恢复了平静。

    “嗯,那个人把你气成这样,肯定该死。”

    燕春来走到叶明媚前,伸手揽住她的*,柔声问道:“是不是昨晚打伤小军的那个人?”

    叶明媚靠在丈夫怀中,低低的声音,答非所问:“你马上给我出动所有能出动的力量,找到那个人。今天,天黑之前--我要活的,必须要他活着来到我面前!”

    就像山羊说的那样,燕春来在明珠的地位,就是天王老子般的存在。

    他想让谁死,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

    不过,这不代表着他只要一句话,就能把那个该死的人,从这座人口数千万的大都市内找出来。

    “小媚,半天的时间,我没法……”

    燕春来有些为难的说出这句话时,叶明媚忽然张嘴,一口咬住了他的心口肉。

    疼的他嘶哈一声时,叶明媚已经把他扑倒在了沙发上,疯了的猎豹般,开始撕扯他的衣服。

    燕春来没有反抗,更没有提醒她这是在客厅,门还敞着,外面的保镖能看到。

    他只能看出,叶明媚需要发泄。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常见的发泄方式无非是痛哭,酗酒,打架拿脑袋撞墙--不过,其实最好的发泄,是做男女最爱做的那种事。

    就像叶明媚这样,不分时间,不分地点。

    当然了,更不会在意脸面。

    这才是真正的嚣张不是?

    但很可惜的是,燕春来没有嚣张的本钱……尤其是在叶明媚采取主动时,最多不到一百秒,他就彻底投降了。

    “废物,你特么的就是个废物!”

    叶明媚疯了似的尖声叫着,抬手就狠狠一巴掌,抽在了燕春来的脸上。

    在明珠有着天王老子之称的燕春来,却不敢有半分脾气。

    不管男人在外面有多大能耐,可结婚后却没有让老婆满足过一次--那么,他就无法抬起头,会心生愧疚。

    别看燕春来年过五旬,其实他的*素质,还是相当不错的。

    但有些女人,仿佛天生就是来考验男人那方面本事的……用很文艺的话来说就是,自身拥有‘天赋异禀’的功能。

    “废物!”

    再次骂了一句,叶明媚快步跑上了楼梯。

    燕春来躺在沙发上傻楞片刻,发出了一声沉重的叹息声。

    唉--两百万,就这样没了。

    陆宁心中叹了口气,满脸都是笑。